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开展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村镇)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文明〔2019〕5号)要求,在各镇推荐的基础上,经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区应急管理局、区综治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用办、区环保分局、区林业局、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的意见后,拟推荐沙河镇新塘村、腰铺镇姑塘村、施集镇孙岗村、珠龙镇北关村、大柳镇参加安徽省文明村镇评选,按照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日-7月3日。如对所公示的镇村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于2019年7月3日前送至南谯区文明办。联系电话:0550-311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