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谯区民政部门结合工作职能,针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就地过年群众增加的新情况,抓紧做实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春节前一次性发放1、2月份13038名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孤儿、困难残疾人等各类保障资金812.2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启动临时生活救助机制,及时下拨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68万元,为春节期间“先行救助”做好资金保障。
做好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对全区特困群体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建立台账。为809名散居特困人员一一落实照护人,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探访,及时了解生活情况,做到“平日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对生活在全区各养老机构的老人,因子女在外地过年不能探望的,养老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
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做好121名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保障。认真落实特殊群体儿童巡查关爱工作要求,确保监护兜底责任落地落实;及时将监护缺失的儿童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对于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确保生活兜底到位。同时,各镇街落实强制发现报告制度,及时摸排发现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做好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工作。
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日巡夜查”力度和频次,全覆盖、无死角对桥梁涵洞、建筑工地、车站枢纽等易聚集、易露宿区域开展巡查,按照分类救助,对发现的流浪乞讨及露宿人员及时、妥善进行救助。1月以来,全区共出动巡查人员320人次,发现流浪人员6人,接受救助5人,发放防疫、御寒物资4套。
发挥各类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作用。通过社区和村网格化管理、电话走访摸排等形式摸清就地过年人员的信息和基本需求以及生活困难,针对性的解决和提供服务;引导、动员和组织社工队伍和志愿者在春节期间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的生活服务工作;各村、社区公布求助电话,确保与过年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