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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挂职民警四个“主动”,推进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
发布日期:2021-02-18 信息来源: 司法局 作者: 曾玲玲 浏览次数:1304

2021年省厅派驻挂职民警两名进驻南谯区司法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分别安排在区社区矫正局以及龙蟠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挂职民警进入岗位后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全过程,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

主动参与入矫报到。规范社区矫正入矫报到流程,制作社区矫正自传书制式文本,社区矫正入矫自测试卷。开展入矫谈话,根据其自传书以及自测情况对社区对象开展认罪悔罪以及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入矫宣告,参与矫正方案制定等流程,把好社区矫正入矫关。

主动开展教育学习。节前前往南谯区各乡镇开展巡回警示教育。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三方面提醒矫正对象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涉及的罪名与自身性格弱点的关系,努力克服性格缺陷,好好改造,珍惜在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机会。同时,对于教育学习迟到、学些态度不端正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其教育学习时间,再次到社区矫正中心开展行为养成,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考试。以此“回炉”式教育形式来达到强意识、促规范、立规矩的作用。

主动执行训诫惩处。2021年以来,我区对无故不参加教育学习,不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3名社区矫正对象作出训诫处理。挂职民警主动介入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调查,规范训诫流程,对违规的矫正对象进行训诫。

主动排查安全隐患。“两节”、“两会”期间主动走访社区矫正家庭、村居等场所,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工作以及思想情况,重点摸排社区矫正对象有无感情纠纷,经济困难、就业门路、家庭变故和性格怪异等情况。确保南谯区社区矫正侵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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