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由各镇(社管中心)、区直各单位、中小学、各社区积极推荐,经南谯区道德评选委员会评选,产生2021年1月份“南谯好人”五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的事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于2021年2月26日前送至南谯区文明办。联系电话:0550-3112279。
附:南谯区2021年1月“南谯好人”事迹简介
1、王春霞
人物简介:王春霞,女,1965年3月,孝老爱亲好人,现居住于龙蟠南苑小区名儒园小区6栋2单元301室。
事迹简介:在名儒园小区常常有这样一道风景——一位50几岁的年轻老太太骑着电动三轮车带着一位80岁的老太太在小区里穿梭。她们每天一起买菜、一起散步,她们说说笑笑,成为小区里一道特殊的风景线。她们就是55岁的王春霞和她的80岁的婆婆夏文娟。
2、葛国征
人物简介:葛国征,男,1957年2月出生,见义勇为好人,滁州市南谯区银花街道红庙社区居民。
事迹简介:葛国征是红庙社区的居民,2020年6月12日的早晨,葛国征刚从女儿家回来,当他途经创业中苑二期小区23号居民楼时,发现2楼一户人家的阳台窗户浓烟滚滚,烟火弥漫,足有一米高的火光正向外蹿,火势迅猛。情急之下,于是他赶紧进入楼道,打开消防栓,取出里面的消防水带,独自一人接上消防水枪进入室内灭火,经过他十几分钟的努力,在消防队员赶到前扑灭了大火。
3、于浩
人物简介:于浩,男,中共党员,敬业奉献好人,1963年01月出生,是南谯区银花街道徐岗社区民警。
事迹简介:于浩一直扎根在基层,跑东家走西家,调解纠纷、排摸隐患。他是居民挂在嘴上、记在心里的“于警官”。他说,“多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哪天离开了,老百姓也会一直记在心里。”在基层派出所,民警往往一人身兼多职,每天走访了解社情民意, 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登记流动人口信息,逐一发现不稳定因素,排查问题隐患;采取分片区、全动员模式开展巡查,开启夜间整治与全周工作模式,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各类行动中都有他忙碌穿梭的身影。
4、雷建明
人物简介:雷建明,出生于1976年5月,助人为乐好人,现任职滁州市锦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事迹简介:雷建明助人为乐,自主创业,不忘乡亲,一直热衷于社区公益事业,平日里在慰问抗战老英雄,关爱贫困工人中乐于奉献自己的爱心。生活中,关心弱势群体,热心帮助身边人解决困难,资助残疾人和贫困学生。疫情期间,为防疫工作献计献策,出人出力。
5、张德义
人物简介:张德义,男,汉族,1952年6月出生,助人为乐好人,南谯区银花街道银东社区居民。
事迹简介:近日,在银花东村小区内南门口车库门卫张德义拾金不昧的事迹不胫而走,这位普通的门卫用自己的平凡举动传递着温暖人心的正能量,成为人们学习和效仿的榜样,而面对众人的赞誉,张德义谦虚地表示,这是他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