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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一社区获“国字号”荣誉
发布日期:2023-01-29 信息来源: 司法局 作者: 黄纪颖 浏览次数:758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大柳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近年来,南谯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目前,南谯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1个”。实现了基层组织更加健全有力、民主制度更加规范完备、法治建设更加扎实有效、基层社会更加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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