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有度、赏罚分明,对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给予表扬,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给予处分,是《社区矫正法》扎根落地的必要举措,是不断优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滁州市南谯区社区矫正局自2023年以来两个月内共训诫5人、警告6人、表扬15人,严格监管与柔性执法并济。
严格执法,严惩违规行为。1月份以来,南谯区社区矫正局针对多次未按时签到、定位手机无故关机、不假外出等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分别给予训诫、警告处分,重申矫正纪律,维护法律权威,也为其他思想懈怠的矫正对象紧了扣。
刚柔并济,提升司法温度。南谯区社区矫正局18名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主动参加“一对一”帮困扶助活动,为生活条件较为困难的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以及社区贫困群众送去米油等生活物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困难家庭送去温暖。南谯区社区矫正大队二中队根据18名矫正对象平时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综合表现,对其中15名矫正对象提出表扬,对他们的爱心行为给予充分肯定,引导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鼓励更多的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
南谯区社区矫正局坚持表扬与处分并行,跟随《社区矫正法》宽严相济的精神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奖惩规章制度,不断激励与约束矫正对象的行为,争把社区矫正治理模式推向更高的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