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是乡村治理的基石,其生命力在于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村民认同。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大柳镇积极探索让村规民约从“纸面”走进“心间”,从“条文”化为“行动”,有效激活了乡村善治的内生动力,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文明新风。
村民参与,让村规民约“立得住”。村规民约的生命力源于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共识。在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前,大柳镇各村组织村干部、乡贤、网格员深入农户家中,召开“板凳会”,面对面倾听村民心声,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经过梳理归纳,最终转化为村规民约中一条条贴合实际、反映民意的具体条目。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和村庄发展的新变化、新需求,各村还定期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及时对村规民约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确保其内容始终与时俱进、切合实际、富有活力,真正成为村民共同认可的行为准则。
创新宣讲,让村规民约“入人心”。大柳镇摒弃刻板说教,探索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讲方式。在银杏树下、休闲纳凉的廊亭中,村干部用最接地气的乡音俚语,讲述发生在村民身边的鲜活事例,生动解读村规民约的内涵,有效拉近了距离,增强了村民的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
在日常村务管理中,新乡贤主动介入,在调解邻里矛盾、家庭纠纷时,以村规民约为依据,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规明事,不仅有效化解矛盾,更在实践中强化了村规民约的约束力,引导村民自觉按照村规民约行事。
大柳民间艺术团还将村规民约中关于邻里互助、孝老敬亲、抵制陋习的核心内容,巧妙地融入文艺创作。通过编排《婆与媳》《带着婆婆改嫁》等贴近生活的剧目,将抽象条文转化为三句半、琴书、南谯民歌等乡土艺术形式的唱段。这些源于生活、充满乡情的艺术表达,用可感可知的故事替代了生硬的文字,在潜移默化中将文明的种子播撒进村民心田。
积分赋能,让村规民约“行得远”。为避免村规民约执行中出现“动力不足”“难以持久”等问题,大柳镇创新引入“积分制”管理模式,将村规民约倡导的正面行为和需要约束的负面行为,细化为清晰、具体、可操作的积分项目,并明确赋分标准,使无形的文明风尚变得可衡量、可累积、可兑换。
村民通过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热心公益服务、践行文明行为等途径积累的积分,可在指定的“积分超市”兑换实用的生活用品。这种“做好事有回报”、“守规矩得实惠”的直观、正向激励机制,有效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和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内生动力,成功地将外在的约束转化为内在的自觉,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