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龙蟠社管中心,区工业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创先争优、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树立正确鲜明的价值导向,形成学习、关爱、敬重、争当“最美人物”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不断发掘、宣传来自基层、事迹感人、社会认同的先进典型,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和带动全社会做好人、扬正气、促和谐,努力使“最美精神”成为全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文化品牌,为美丽南谯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类型
“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分为“最美农民”、“最美环卫工”、“最美婆婆(媳妇)”、“最美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护士)”、“最美志愿者(义工)”、“最美扶贫人”八类。凡在南谯工作、生活的人士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本次活动的推荐和评选。
三、范围界定
“最美农民”人选,从当今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农民中推选,优先推荐善行义举四德榜上榜村(居)民、家风村风倡导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由区农委负责评选推荐10名。
“最美环卫工”人选,从全区一线环卫工人中推选,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评选推荐10名。
“最美婆婆(媳妇)”人选,从长期在南谯区内工作生活的妇女中推选,优先侧重家风家训良好、遵纪守法、诚信友善、遵守公德、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治家有德、勤俭持家、文明处事、孝老爱亲、向善宽容的妇女,由区妇联负责评选推荐10名。
“最美警察(检察官、法官等)”人选,从全区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干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中推选,侧重一线执法人员,由区委政法委负责评选推荐10名。
“最美教师”人选,从全区具有教师资格、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中推选,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评选推荐10名。
“最美医生(护士)”人选,从全区具有医生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中推选,由区卫计委负责评选推荐10名。
“最美志愿者(义工)”人选,从在南谯区内学习、工作、生活的各类志愿者(义工)中推选,优先侧重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志愿者(义工)。由区民政局、团区委联合负责评选推荐10名。
“最美扶贫人”人选,从积极参加扶贫济困活动,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社会反响好扶贫工作中产生。由区扶贫办负责评选推荐10名。
行业“最美”人物在该行业中产生,并由该行业区级主管部门负责评选。以上各责任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由区文明委进行表彰。
四、评选标准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的先进人物,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影响广泛深远。已经当选全国、省、市最美人物、道德模范和省级及以上重大典型的不作推荐人选。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区文明办在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公告,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各行业具体实施方案。
2.推荐申报阶段(2018年4月—9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动员行业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推荐,按照评选标准组织人员进行评选。
3.评审公示阶段(2018年10月)。区文明办汇总评审结果,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议与监督。
4.命名表彰阶段(2018年11月)。区文明委对“最美人物”进行统一表彰,制作事迹宣传册,举办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具体负责,认真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引导激励广大市民积极挖掘身边的好人线索,积极参与到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行列中。
2.面向基层,突出特点。评选活动要面向全区各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岗位,要多关注凡人善举,多推荐平民英雄。评选工作要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作风建设,突出行业特点,把最能代表行业形象、最受人民群众尊敬的人物评选出来。
3.严格把关,规范报送。各镇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认真填写推荐表,并经社区或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包括《“最美人物”推荐表》,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2张1寸照片。
附:南谯“最美人物”推荐表
南谯区文明委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