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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法援“三曲”共奏,鸣响权益保护最强音
发布日期:2023-11-09 信息来源: 司法局 作者: 马千元 浏览次数:1096

南谯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己任,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双十一”购物节在即,南谯法援奏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部曲”,谱写法律援助格局新乐章。

以学当先,奏响理论学习“交响曲”。《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因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受到侵害主张合法权益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南谯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学以致用地为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脚踏实地,奏响实际行动“进行曲”。南谯区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当前工作现状,在日常工作中磨练扎实功夫、在为民服务中锻造过硬本领,努力提高咨询接访工作质量、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流程,积极为申请援助的群众解惑答疑,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以满足群众法律援助的需求,为其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协同合作,奏响部门联动“协奏曲”。南谯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与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积极开展多方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工作,实现职能、资源和信息的有效整合,营造出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努力打通多元化的维权渠道,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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