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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邻里矛盾 促邻里和谐
发布日期:2024-04-15 信息来源: 司法局 作者: 范帮俊 浏览次数:1002

南谯区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辖区内各种类型的邻里纠纷分别从当事人类型和调解理念出发,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促进辖区内邻里之间相处和谐,提升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

从群众主体出发,分类施策。为精准施策,我区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对辖区内邻里纠纷的涉事主体进行分类,提炼总结出四种具有鲜明特征的当事人类型,充分发挥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让当事人回归理性,促进邻里纠纷化解。一是暴躁易怒群体,对他们的情绪予以适当理解,依其性情、脾气逐步引导,减少对立,增加认同,让这类群体在负面情绪平复之后能进行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其合理诉求。二是缺乏主见群体,利用“香樟树下”等百姓评理议事点,让这类群体在其他群众的多元观点中增强价值辨析,增强当事人的交流决断能力。三是偏激执拗群体,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的方式扩大当事人对所发生的邻里矛盾纠纷的认知,给予当事人充分尊重,避免其出现“绝不低头”的境遇。四是自私自利群体。对这类群体要恩威并施,引导当事人转变心态,在讲究道理的同时,考量邻里之情。

从调解理念出发,和谐共赢。南谯区的调解理念讲究“情、法、理”的有机统一,在调解邻里矛盾纠纷的过程中紧扣“和”的内核,逐步化解邻里矛盾,做到事心双解。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动态掌握邻里纠纷数量,采取措施进行预防。二是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让邻里之间在交流中潜移默化凝聚深厚情感。三是对于需要邻里矛盾纠纷,细心梳理事件脉络、问题症结和主次矛盾,查明相关法律政策适用依据,理清邻里矛盾处理的方向和措施。四是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基层自治队伍作用,倡导谦和礼让、相互尊重的邻里相处之道。五是鼓励辖区内群众积极建言献策,用老百姓提供的有效方法调解邻里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邻里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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